1:建築藝術是物質功能性與審美功能性相結合的藝術 ;建築的物質功能性是指建築的實用性、群眾性、耐久性。所謂實用性,即是說,建築的目的首先是為了“用”,而不是為了“看”。沒有一個人能離開建築,建築的審美是帶“強制性”的。人們可以不聽音樂,不看戲劇,不欣賞畫展,不讀小說,但卻不可能不住住宅,不可能對矗立在自己眼前的建築視而不見 。2,建築是空間延續性和環境特定性相結合的藝術;建築是個空間環境,它要占據一定長、寬、高的位置。建築藝術在空間裏塑造的永遠是正面的抽象的形象。說它是正面的,是因為建築所反映的社會生活只能為一般的,而不可能出現什麽悲劇式的,頹廢式的、諷刺式的、傷感式的、漫畫式的形象。就建築形象本身而言,也分不出什麽進步的或落後的 。如:天安門過去是封建王朝的正門,今天卻是國徽上的圖案,是偉大祖國的象征。萬裏長城本來是民族交往的障礙,是刀光劍影的戰爭產物,現在卻成了全體中華民族的驕傲,是聞名世界的遊覽聖地 .3,雕塑藝術是人類追求具有更高的功利性的形體美和更純粹的形體語言,它具有很強的表現力。它力圖表達更廣大,更深刻的社會文化內容。審美創造上更註重自由和奔放的精神力量。而建築藝術則具有雙重性——物質性與精神性,它是物質與精神的統一。建築是處於實用主義的美與藝術美之間的中介狀態,建築美兼跨生活美與藝術美兩種形態。4,建築的形體語言更多地偏於抽象和幾何化,它的造型具有理念邏輯的獨立完整性而無須依附或模仿自然或是社會生活中的現象。建築把模仿、肖似、或再現自然即社會中那些客觀存在的形象的表現方式留給雕塑。也就是說,雕塑在細致,逼真地描繪客觀對象的形體方面享有超出建築的廣闊自由性,能動性,從而在形體語言上表現出較多的自然具象成分和生動化的特色。